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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首页 > 大师作品评论 > 侯登科纪实摄影奖揭晓 三位摄影师获大奖的评论页面
2013年8月20日,第四届侯登科纪实摄影奖终评会在兰州银行谷仓当代艺术馆的会议室举行。经过评委的多轮讨论最终确定本届侯登科奖的三位大奖获得者为李政德(作品《新国人》) 、董立新(作品《红线区》)与徐慧芳(作品《大学城》)。他们每人获得了五万元的项目资助奖金。评选现场 ...查看全文>>
吴家林说的很对,李政德的新国人真不配获奖
尼玛都什么玩意儿?还没手机拍的好,稀烂的东西
回复@外星德:建议规范好协议书。
回复@外星德:呵呵,这个问题好难回答。签了协议理论上就没有法律问题。
回复@外星德:肖像问题在中国的国情下是件很隐晦的事,这是有共识的,所以没有什么需要避讳,这需要所有摄影人需要努力改善的,所以没有必要推诿和指责他人
另外虽然说是商业摄影 但也是属于公共空间里的活动 就这点来说 无论如何我也没法在道德上给出一个站得住的理由 就连为媒体工作拍摄到的照片是不是也不该拿出来呢
回复@外星德:那就说出来啊,反正都会被质疑,为啥不把真实的情况说出来呢,让人去评说好了。
回复@倪_梁:5w还没有到账,但他已经是最直率的“侯奖”获得者。
回复@老皮1028:拿了5w被人绑一绑,又有何妨
纪实摄影的原罪。//@外星德:@柴继军 @老皮1028 我想还有拍得更艺术的肖像 尤其是边远地区甚至有点异域色彩的作品 这样的作品卖了好价钱 如果被拍摄的人知道了 他们怎么想 即便是签了肖像合同 //@外星德:这是个问题 尤其是针对《新国人》 不是吗 可是那么多街头摄影 关注弱势的纪实照片 难道就没有吗
我拍的不是真实的个人 是每个人的其中一面 汇合起来是这个时代的集体照
这个问题还可以提给《国人》 其实我和我的相机也是《新国人》里面的道具 这次提交的作品72张 有一张是名人范冰冰 后面是一大群摄影记者 虽然我没有直接出现 也等于是自拍了吧 我能解释的唯一理由是 我也是其中一个 只不过这时候另一个分身在外的我还 冷静的拍下来了
当然我们也可以拍摄让被拍的人都高兴都舒服 都觉得被拍得更好看了的照片 那么另一面呢 在这一点上 拍照困扰我的地方同时也是吸引我的地方 摄影不是艺术 它比艺术特别一点 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当年马格兰前辈没有的
我不习惯用手机上网回复东西 这个问题一直也困扰我 尤其是隐私权肖像权被更多的提出以后 我能说的什么呢 时代在变化 摄影的原罪 就像街头摄影 以前叫抓拍现在被拍的人都说你是偷拍 我只能自己界定 在公共场所的拍摄是抓拍 在更大范围来说 美国的斯诺登事件 google呢 我们不能反过头去追问
回复@hypocrite邓云: 我的意思是 这样的问题忽视了没有保护肖像权意识的人群
@柴继军 @老皮1028 我想还有拍得更艺术的肖像 尤其是边远地区甚至有点异域色彩的作品 这样的作品卖了好价钱 如果被拍摄的人知道了 他们怎么想 即便是签了肖像合同
回复@外星德:叔评论里说得好
//@外星德:这是个问题 尤其是针对《新国人》 不是吗 可是那么多街头摄影 关注弱势的纪实照片 难道就没有吗 //@G4_heifetz:偶也关心这个问题@外星德 //@舟浩的: 我想请教李政德先生如何处理照片中所涉及人物的肖像权问题。谢谢!
这是个问题 尤其是针对《新国人》 不是吗 可是那么多街头摄影 关注弱势的纪实照片 难道就没有吗
//@老夜X: 同样问题也可以问问Bruce Gilden,Martin Parr,甚至侯登科。侯晚年也提到自己剽窃了他人的影像而使自己享有赞誉,自己有深深的愧疚。但就像Gilden说的那个话:这年头谁还有职业道德?为什么要遵守? //@舟浩的:我想请教李政德先生如何处理照片中所涉及人物的肖像权问题。谢谢!
1回复2013-08-25 18:11:49发表来自新浪微博